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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查报告
 
   
 
你遇到过招聘陷阱吗?
  据发改委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需要就业的人口为2500万人,而可以安排的就业岗位只有1100万个,全国岗位供给和岗位需求之间缺口是1400万。在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在如此供需严重不平衡的现实面前,求职者作为弱者正举步维艰地在自己的求职之路上摸索着前进着。在一个个的机会面前,求职者同样面临着一个个陷阱,稍有不慎就难免失足。骗子也好、某些用人单位也好,往往就是利用求职者一心求职的焦急心态,骗取钱财、非法占有他人劳动果实,做此鸡鸣狗盗之事,着实令人愤慨。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媒体的关注,此类现象正日趋好转,但调查结果表明,要想真正消灭招聘陷阱,的确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情况略有好转,仍有超过半数求职者遭遇过求职陷阱
  在我们对于求职者“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的调查中,有55%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遇到过。而智联招聘与新浪网在2005年3.15之际所做的关于《打工也要打假》的调查中,则有70%的被调查者表示遇到过招聘陷阱。可见,大部分求职者都不同程度地被“招聘陷阱”“坑”过,尽管此次调查的数据显示总体情况略有好转,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此次被调查者中有大量的应届毕业生,他们还没有完全走入社会体会到社会的复杂,因而招聘陷阱问题仍然并不乐观,彻底消灭招聘陷阱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

参考数据
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
此次调查数据
智联315调查数据
55%
70%
没有
45%
30%

2、收取求职者费用,占有求职者成果,招聘陷阱五花八门
  在关于求职者遇到过哪些招聘陷阱的调查中,各种陷阱都不同程度地“坑害”过被调查者,而且各种情况所占比例相差不是很大。其中,收取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以29%位列各种情况之首。同时,除了传统的“费用陷阱”以外,“智力陷阱”的情况在不断上升,以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为代表的智力陷阱也有23%的求职者遭遇过,而遭遇过试用期陷阱、工资陷阱的也大有人在。长此以往,必将引发招聘市场的信任危机,可见,整顿招聘市场、解决招聘陷阱迫在眉睫。

参考数据: 求职者遇到过哪种招聘陷阱
招聘陷阱
百分比
收取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
27%
试用期陷阱
25%
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
23%
其他
16%
工资陷阱(假承诺高薪)
9%

3、收取各种费用——招聘中的最大骗局
  招聘中以不同名目收取“苛捐杂税”是最常见的招聘陷阱之一。随着各类骗取费用的招聘陷阱的暴光,求职者的警惕性也越来越高,但是面对名目繁多的费用项目,加之“骗子”的花言巧语,求职者往往最终还是“难逃一劫”。在此前智联招聘对于招聘骗局的各种形式的调查中,“收取押金、保证金”也是“荣登榜首”,“以入职培训名义骗取费用”也是“名列前茅”,可见以各种方式骗取费用,依然是最大的招聘陷阱,求职者务必要小心呀。
  因而,智联招聘职业顾问特别提醒:凡是简单聊两句,草草应付面试后就说你被录用的招聘往往重视的是此“财”而非彼“才”也。一般让求职者交保证金的理由是一旦由于求职者的原因造成业务和客户的损失应该由求职者分担,求职心切的人在交钱后没等到上班或有机会犯错误的时候,往往就被告知招聘职位已经满了,但钱也不退还了。另外更加隐蔽的收费还包括服装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等等实际应该是用人企业承担的成本,而求职者很少有能通过后期的培训考核的,即使通过了,“骗子”也会用各种苛刻的工作环境和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己知难而退的。其实国家已经有关于“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连国家的规定都不遵守,他们怎么会遵守对求职者许下的其他承诺呢?

参考数据:你遇见或知道那些招聘骗局(智联315调查)


4、试用期陷阱——“恶贯满盈”
  如果把各种招聘陷阱比作金庸先生笔下的“四大恶人”的话,那试用期陷阱在求职者心中就是四大恶人之首“恶贯满盈”了。在我们的调查中试用期陷阱是仅次于费用陷阱的第二大常发生情况,但在此前智联招聘关于“各大招聘骗局中最可恨的招聘骗局”的调查中,试用期陷阱成为了最可恨的招聘骗局。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之所以另人切齿主要是它的形式比较普遍,而用人机构往往还振振有辞,将没有通过试用期的责任推到求职者身上,在打击求职者信心的同时,为已经伤痕累累的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
  试用期陷阱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从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继续招聘同样也不会熬过试用期的新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面对这样的招聘,智联职业顾问提醒求职者千万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任何试用期的要求和考核应该落在白纸黑字的书面上,同时也要考察一下该单位现在用人的情况,如果人来人往,怨声载道,还是吸取前车之鉴,另寻明主的好。
  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常常是半年的合同试用期就占去了三个月。试用期本意是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但是一些单位为了减低用人成本,利用试用期的低薪了解个没完没了,半年的合同试用就仨月。其实关于试用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早已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但短于2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可见,国家在制定法规的同时,必须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企业的非法用人行为,才能彻底改善中国的就业环境。

参考数据

5、智力陷阱——招聘陷阱中的“新生力量”
  与前两者相比,“智力陷阱”更隐蔽、更冠冕堂皇,也更无耻。以考核为借口,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恐怕其性质也更为恶劣吧。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甚至个别大型企业都利用求职者在应聘考试中急于表现自己的心理将公司内接下的项目作为考试题目直接交给应聘者完成,在不付出任何成本的情况下骗取应聘者劳动成果,这种行为着实让人气愤。在我们的调查个案中诸如在应聘中为人免费翻译文章、策划文案、设计程序的例子比比皆是,好在他们还对自己遭遇的智力陷阱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让我们担心的是那些为人做了嫁衣自己还蒙在鼓里的求职者。我们希望这样一个调查可以为广大求职者敲响警钟,同时也为那些有过或正在有此类行为的企业提个醒,千万别把求职者当傻子,当心贪小便宜吃大亏。

6、职场弱者,不忍气吞声又能如何呢
  在我们对于求职者“如果遇到招聘陷阱会怎么办”的调查中,有将近50%的人都表示会“忍气吞声,找别的单位”。对于职场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者来说,一来是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二来是觉得根本耗不起这个时间和精力去跟用人单位打一场持久战,与其把有限的精力花在与一个注定无法签约的企业的纠缠中,还不如投入到无限的找工作中去。在我们的调查中还有26%的别被调查者表示会与对方申辩,这对我们来说算是一个良好的信号了,至少有更多的求职者开始意识到要为自己的利益据理力争了。还有15%和10%的被调查者分别表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和“起诉维权”,这也告诉我们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开始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这对于那些昧着良心欺骗求职者的企业来说也算是一记重拳了。但是,无论如何最重要的还是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审查,特别是对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收费许可证》的审查,加强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监督,政府机构的重拳出击才是彻底铲除职场骗子的主力。

参考数据:求职者如果遇到招聘陷阱会怎么办
 
百分比
忍气吞声,继续找别的单位
49%
跟对方申辩
26%
向有关部门反映
15%
起诉维权
10%

参考数据:面对职场骗局,求职者会怎么样(智联招聘315调查)
 
百分比
广而告之亲朋好友
40%
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32.63%
向工商,公安和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15.26%
到论坛里揭露
8.95%
找平面媒体揭发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