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过了晚高峰就可以看到街道上一路畅通,地铁、公车里空空荡荡,而今到了九、十点钟,还能看到写字楼里走出的人群。他们疲惫不堪、行色匆匆,过着家、公司两点一线的生活。今天,加班不再是一个远离职场人的话题,加班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职场现象。在网上更是流传着一首叫作《加班》的爆笑动漫,里面最经典的一句就是“加班加班,常事常事”,这多少反映了今天职场人的生存现状。为了更加深入了解职场人所面临的普遍加班现象,东方时空与智联招聘联合就职场人的加班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加班已然是上班族面临的普遍问题,加班制度极不完善。
一、加班现象普遍,八小时以外难以保证
在此次共有近15,000位职场人参与的加班调查中,只有4%的被调查者是从来不加班的,有44.5%的被调查者是偶尔加班的。对于职场人来说,由于工作需要偶尔的加班是可以接受的,但即使这样,仍然有超过半数的职场人承受着频繁加班的超负荷压力,健康状况和生活状态令人担忧。
此次调查中将加班分为“主动加班”与“被动加班”。主动加班是指领导没有明确的加班要求,也没有安排超出时间和强度负荷的工作量。被动加班当然是指被直接要求加班,或者领导下班前给一个明天一早就要交的工作任务等情况。结果显示,61.7%的人都属于被动加班,可见,来自于雇主的直接加班要求仍然占大多数。
二、加班制度不完善,工作量大有苦难诉
在调查中,有61.3%的被调查者都表示自己所在的单位是没有关于加班的规定或制度的,因而加班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也就不足为奇了。对调查的四类企业进行比较发现,三资企业的加班制度相对比较完善,三资企业中有61.3%的被调查者都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有加班制度,远远高于总体调查值,几乎是总体调查值的2倍。可见,三资企业的规范化进程走在了前面。职场人普遍认为,三资企业福利待遇较好,一方面与三资企业的高薪酬相关,另一方面也与三资企业的日益实现的制度规范化相关。据调查,三资企业在加班制度、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与其他性质的单位相比,都相对更加完善。
在加班原因的分析中,主动加班的主要原因是在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自己的工作量,这一方面说明了目前职场人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在深入访谈中,有被调查者说,目前在很多企业中加班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事实上这是工作时间内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工作时间,使加班成为一种惯性。智联专家提醒广大职场人,在目前工作负荷较大的情况下,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既不能在工作时间内一味的给自己加码,也不能靠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工作。因而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已然成为现代企业以及现代职场人面临的主要问题,高效率人才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而在被动加班中,领导明确要求加班的情况仍然是主流。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事实上,在继中小学生减负之后,最应该减负的就是职场人了。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对加班做出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长期要求员工加班的单位给以曝光及相应惩罚,以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加班无回报,争取者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至于加班报酬的规定,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然而,在此次关于加班回报的调查中,超过半数的被动加班者是加班费、交通费、餐费、倒休一个也没有的,基本权益被严重侵犯。在关于加班的回报中,三资企业依然“表现”最好,超过20%的三资企业不但有加班费,而且报销餐费和交通费。
参考数据:加班回馈与企业性质的交互分析
企业性质 |
加班费餐费交通费 |
没加班费
但有餐费和交通费 |
有加班费
没餐费和交通费 |
没加班费
但可以倒休 |
什么都没有 |
国有企业 |
6.4% |
8.4% |
18.2% |
14% |
53% |
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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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10.9% |
15.1% |
13.4% |
53.6% |
三资企业 |
22.2% |
6.2% |
23.2% |
12.2% |
36.2% |
政府机构
及其他事业单位 |
5.6% |
7.4% |
25.4% |
5.1% |
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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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超过半数的人都在面临“白加班”的现状,那么大家又是如何为自己争取权益的呢?调查显示,只有20.2%的人会努力向领导争取,其余的80%则或者想要不敢要或者根本无所谓,反正大家都没有。大家不敢努力争取的表面原因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职场人在当今这个就业形势严峻的当口,更不敢去与老板“叫板”。透过表面现象,我们看到的是政府相关监察部门的不重视。要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必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以保证相关规定没有变成一纸空文。
调查显示,努力争取的比例与年龄呈反比,即越年轻的争取的人也越多,而40岁以上的则比例最低,只有11.7%,刚刚超过总体调查值的一半。可见,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找工作难度的加大,与老板“谈判”的资本也在减少;另一方面,少了一份年轻人的“血气方刚”,他们似乎更加“理性”和“忍耐”。劳动权益的保障需要国家的法律保障、雇主的自觉遵守,同样也需要劳动者的努力争以及维权意识的提高。
参考数据:没有加班费的态度与年龄的交互分析
年龄 |
努力争取 |
想要不敢 |
无所谓 |
25岁以下 |
22.8% |
35.1% |
42.1% |
25——30岁 |
17.7% |
37.6% |
44.6% |
31——35岁 |
18.8% |
28.9% |
52.3% |
36岁——40岁 |
13.6% |
27.4% |
59% |
40岁以上 |
11.7% |
25.8% |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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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行业加班大“比拼”,家电、培训、建筑“名列前茅”
调查中,根据对加班频次与行业性质的交互分析,排名在前10位的行业为:
综上所述,“加班”是职场人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加班后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更是对职场人基本权益的严重侵犯。这就要求国家加大对于企业对于劳动法执行的监察力度,对于那些违法企业要给以严惩。同时,国家应该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信息通道,一方面使劳动者充分了解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也应该使劳动者有投诉、举报的渠道,切实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